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修订完善本制度。第二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是:(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及效率,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第三条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第二章内部控制的内容第四条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第五条公司不断完善其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机构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公司将逐步建立起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更多审计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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