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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能源管理体系

来源:版本控制 时间:2022/6/27

接续GB/T《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一

4、组织所处的环境

4.1理解组织及其所处的环境

组织应确定与其宗旨相关并影响其实现能源管理体系预期结果和改进能源绩效的能力的外部和内部因素。

4.2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

组织应确定:

a)与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有关的相关方;

b)相关方的有关要求;

c)组织需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落实的需求和期望。组织应:

确保获取与其能源效率、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有关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确定如何将这些要求应用于其能源效率、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

确保考虑到这些要求;

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评审。

注:更多合规管理的信息,可参考GB/T。

4.3确定能源管理体系的范围

组织应确定能源管理体系的边界和适用性,以确定其范围。

在确定能源管理体系范围时,组织应考虑:

a)4.1所提及的外部和内部因素;

b)4.2所提及的要求。

组织应确保有权限控制其范围和边界内的能源效率、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组织不应排除其范围和边界内的任何一种能源。

能源管理体系的范围和边界应作为文件化信息予以保持(见7.5)。

4.4能源管理体系

组织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并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包括所需的过程及其相互作用,并持续改进能源绩效

注:不同组织所需的过程可能不同,取决于:组织的规模和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的类型;

过程及其相互作用的复杂程度;

人员的能力。

5、领导作用

5.1领导作用和承诺

在持续改进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有效性方面,最高管理者应通过以下方面证实其领导作用和承诺:

a)确保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的范围和边界;

b)确保建立能源方针(见5.2)、目标和能源指标(见6.2),并与组织的战略方向一致;

c)确保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融入组织的业务过程;

注:本标准所提及的“业务”可广义地理解为涉及组织存在目的的那些核心活动。

d)确保措施计划得以批准和实施;

e)确保提供能源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

f)就有效能源管理的重要性和符合能源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进行沟通;

g)确保能源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

h)促进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i)确保组建能源管理团队;

j)指导并支持员工为能源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能源绩效改进作出贡献;

k)支持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证实其领导作用;

l)确保能源绩效参数恰当地反映能源绩效;

m)确保建立和实施过程,以识别和应对能源管理体系范围和边界内影响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绩效的变化。

5.2能源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制定能源方针,能源方针应:

a)适合于组织的宗旨;

b)为设定和评审目标、能源指标(见6.2)提供框架;

c)包括确保获得信息和必要资源的承诺,以实现目标和能源指标;

d)包括满足与能源效率、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有关的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见4.2)的承诺;

e)包括持续改进(见10.2)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的承诺;

f)支持影响能源绩效的节能产品和服务的采购(见8.3);

g)支持考虑能源绩效改进的设计(8.2)活动。能源方针应:

是可获取的文件化信息(见7.5);

在组织内得到沟通;

在适宜时刻为相关方获取;

定期评审,必要时更新。

5.3组织的角色、职责和权限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组织内分配并沟通相关角色的职责和权限。

最高管理者应向能源管理团队分配职责和权限,以:

a)确保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

b)确保能源管理体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c)实施措施计划(见6.2)以持续改进能源绩效;

d)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能源管理体系的绩效和能源绩效的改进;

e)建立所需的准则和方法,以确保能源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控制。

6、策划

6.1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

6.1.1策划能源管理体系时,组织应考虑4.1提及的因素和4.2提及的要求,并对影响能源绩效的活动和过程进行评审。策划应与能源方针保持一致,并应采取能够实现能源绩效持续改进的措施。组织应确定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机遇,以:

保证能源管理体系能够实现其预期结果,包括能源绩效改进;

预防或减少不期望的影响;

实现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绩效的持续改进。

注:图A.2给出了说明能源策划过程的概念图。

6.1.2组织应策划:

a)应对这些风险和机遇的措施;

b)如何:

1)在其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绩效改进过程中,融入并实施这些措施;

2)评价这些措施的有效性。

6.2目标、能源指标及其实现的策划

6.2.1组织应针对其相关职能和层次建立目标。组织应建立能源指标。

6.2.2目标和能源指标应:

a)与能源方针一致(见5.2);

b)可测量(可行时);

c)必须考虑适用的要求;

d)考虑主要能源使用(见6.3);

e)必须考虑改进能源绩效(见6.3)的机会;

f)得到监视;

g)予以沟通;

h)适当时予以更新。

组织应保留目标和能源指标的文件化信息(见7.5)。

6.2.3策划如何实现其目标和能源指标时,组织应建立和保持措施计划,内容包括:要做什么;

需要什么资源;

由谁负责;

何时完成;

如何评价结果,包括验证能源绩效改进的方法(见9.1)。

组织应考虑如何将实现目标和能源指标的措施融入其业务过程中。组织应将措施计划作为文件化信息(见7.5)予以保留。

6.3能源评审

组织应开展和实施能源评审。开展能源评审,组织应:

a)基于测量和其他数据,分析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包括:

1)识别当前的能源种类(见3.5.1);

2)评价过去和现在的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

b)基于分析,识别主要能源使用(见3.5.6)。

c)对每一个主要能源使用:

1)确定相关变量;

2)确定当前的能源绩效;

3)识别在组织控制下对主要能源使用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工作人员。

d)确定改进能源绩效的机会,并进行排序。

e)评估未来的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

能源评审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更新。当设施、设备、系统或用能过程发生重大变化时,能源评审应更新。

组织应保持用于开展能源评审的方法和准则的文件化信息,还应保留能源评审结果的文件化信息。

6.4能源绩效参数

组织应确定能源绩效参数:

a)适合于测量和监视其能源绩效;

b)能使组织证实其能源绩效改进。

用于确定和更新能源绩效参数的方法应保持为文件化信息(见7.5)。如果组织有数据表明,相关变量对能源绩效有显著影响,组织应考虑这些数据以建立适当的能源绩效参数。

适当时,组织应对能源绩效参数值进行评审,并与相应的能源基准进行比较。组织应保留能源绩效参数值的文件化信息。

6.5能源基准

组织应使用能源评审(见6.3)的信息,必须考虑合适的时段,建立能源基准。

如果有数据表明相关变量对能源绩效有显著影响,组织应对能源绩效参数值和相应的能源基准进行归一化。

注:根据活动的性质,归一化可能是一个简单的调整,也可能是一个更复杂的程序。

当出现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应对能源基准进行调整:

a)能源绩效参数不再反映组织的能源绩效;

b)静态因素发生了重大变化;

c)依据预先确定的方法。

组织应保留能源基准、相关变量数据和对能源基准调整的文件化信息(见7.5)。

6.6能源数据收集的策划

对运行中影响能源绩效的关键特性,组织应确保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对其进行识别、测量、监视和分析(见9.1)。组织应制定并实施能源数据收集计划,计划要适合其规模、复杂程度、资源及其测量和监测设备。该计划应规定监测其关键特性所需的数据,并说明收集、保留这些数据的方式和频次。

计划收集的(或适用时通过测量获取的)和保留为文件化信息(见7.5)的数据应包括:

a)主要能源使用的相关变量;

b)与主要能源使用以及组织相关的能源消耗;

c)与主要能源使用相关的运行准则;

d)静态因素(如适用);

e)措施计划中规定的数据。

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评审能源数据收集计划,适当时更新。

组织应确保用于测量关键特性的设备所提供的数据准确、可重现。组织应保留有关测量、监视和其他确定准确度和可重现性方法的文件化信息(见7.5)。

7、支持

7.1资源

组织应确定并提供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

7.2能力

组织应:

a)确定在其控制下工作、对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具有影响的人员所需的能力;

b)基于适当的教育、培训、技能或经历,确保这些人员是能胜任的;

c)适用时,采取措施以获得所需的能力,并评价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d)保留适当的文件化信息(见7.5)作为能力的证据。

注:适用的措施可能包括,例如:向现有员工提供培训、指导,或重新分配工作;或聘用、雇佣能胜任的人员。

7.3意识

在组织控制下工作的人员应意识到:

a)能源方针(见5.2);

b)他们对能源管理体系有效性的贡献,包括目标和能源指标(见6.2)的实现以及改进能源绩效的效益;

c)他们的活动或行为对能源绩效的影响;

d)不符合能源管理体系要求的后果。

7.4信息交流

组织应确定与能源管理体系相关的内部和外部信息交流,包括:

a)信息交流的内容;

b)信息交流的时机;

c)信息交流的对象;

d)信息交流的方式;

e)谁来进行信息交流。

在建立信息交流过程时,组织应确保所交流的信息与能源管理体系形成的信息一致且真实可信。

组织应建立和实施一个过程,使得任何在组织控制下工作的人员都能为改进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绩效提出意见或建议。组织应考虑保留改进建议的文件化信息(见7.5)。

7.5文件化信息

7.5.1总则

组织的能源管理体系应包括:

a)本标准要求的文件化信息;

b)组织确定的实现能源管理体系有效性和证实能源绩效改进所必需的文件化信息。

注:不同组织的能源管理体系文件化信息的复杂程度可能不同,取决于:

组织的规模及其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的类型;

过程的复杂程度及其相互作用;

人员的能力。

7.5.2创建和更新

创建和更新文件化信息时,组织应确保适当的:

a)标识和说明(例如:标题、日期、作者或编号);

b)形式(例如:语言文字、软件版本、图表)和载体(例如:纸质的、电子的);

c)评审和批准,以确保适宜性和充分性。

7.5.3文件化信息的控制

组织应控制能源管理体系基本标准要求的文件化信息,以确保其:

a)在需要的场所和时间,均可获得并适用;

b)得到充分的保护(例如:防止失密、不当使用或完整性受损)。

为了控制文件化信息,适用时,组织应实施以下活动:

分发、访问、检索和使用;

存储和保护,包括保持易读性;

变更的控制(例如:版本控制);

保留和处置。

组织应识别其确定的能源管理体系策划和运行所需的来自外部的文件化信息,适当时,应予以控制。

注:“访问”可能指仅允许查阅文件化信息的决定,或可能指允许并授权查阅和更改文件化信息的决定。

8、运行

8.1运行策划和控制

组织应通过以下方式策划、实施和控制与主要能源使用(见6.3)相关的、满足相关要求以及实施6.2所确定的措施所必需的过程:

a)建立包括设施、设备、系统和能源使用等过程有效运行和维护的准则。该准则一旦缺失可导致能源绩效严重偏离预期。

注:由组织确定严重偏离的准则。

b)与在组织控制下工作的相关人员沟通(见7.4)准则。

c)根据准则实施过程的控制,包括根据建立的准则运行和维护设施、设备、系统及用能过程。

d)保留必要程度的文件化信息(见7.5),以确信过程已按策划得到实施。

组织应对计划内的变更进行控制,并对非预期变更的后果予以评审,必要时,应采取措施降低任何不利影响。

组织应确保外包的主要能源使用或与主要能源使用(见6.3)相关的过程得到控制(见8.3)。

8.2设计

在对设施、设备、系统和用能过程进行新建、改造和翻新设计时,如果该设计在计划的或预期的运行期内可能对能源绩效产生显著影响,组织应考虑能源绩效改进机会和运行控制。

适用时,应将上述考虑能源绩效的结果纳入规范、设计和采购活动中。

组织应保留与能源绩效相关的设计活动的文件化信息(见7.5)。

8.3采购

在采购预期对组织的能源绩效产生显著影响的用能产品、设备和服务时,组织应建立并实施准则,以评价在计划的或预期的运行期内的能源绩效。

在采购对主要能源使用产生或可能产生影响的用能产品、设备和服务时,组织应告知供应商能源绩效是采购评价准则之一。适用时,组织应确定和沟通规范,用于:

a)确保采购的设备和服务的能源绩效;

b)采购能源

9、绩效评价

9.1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的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

9.1.1总则

组织应针对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确定:

a)需要监视和测量的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关键特性:

1)实现目标和能源指标的措施计划的有效性;

2)能源绩效参数;

3)主要能源使用的运行;

4)实际能源消耗与预期能源消耗的对比。

b)适用的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的方法,以确保有效的结果。

c)何时应进行监视和测量。

d)何时应分析、评价监视和测量的结果。

组织应对其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见6.6)。

组织应通过能源绩效参数值(见6.4)与相应的能源基准(见6.5)对比评价能源绩效的改进。

组织应对能源绩效的严重偏离进行调查和响应。组织应保留这些调查和响应结果的文件化信息(见7.5)。

组织应保留适当的有关监视和测量结果的文件化信息(见7.5)。

9.1.2与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的评价

组织应按计划的时间间隔,评价与其能源效率、能源使用、能源消耗和能源管理体系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见4.2)的合规性。组织应保留合规性评价的结果和所采取任何措施的文件化信息(见7.5)。

9.2内部审核

9.2.1组织应按计划的时间间隔对能源管理体系实施内部审核,以提供能源管理体系下列信息:

a)是否改进能源绩效。

b)是否符合:

组织自身对能源管理体系的要求;

组织制定的能源方针(见5.2)、目标和能源指标(见6.2);

本标准的要求。

c)是否得到了有效实施和保持。

9.2.2组织应:

a)策划、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或多个审核方案,包括频次、方法、职责、策划要求和报告。该审核方案必须考虑到相关过程的重要性和以往审核的结果。

b)确定每次审核的审核准则和范围。

c)选择审核员并实施审核,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d)确保向相关管理者报告审核结果。

e)根据10.1和10.2,采取适当的措施。

f)保留文件化信息(见7.5),作为实施审核方案以及审核结果的证据。

9.3管理评审

9.3.1最高管理者应按照计划的时间间隔对组织的能源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并与组织的战略方向保持一致。

9.3.2管理评审应包括对下列事项的考虑:

a)以往管理评审所采取措施的状况。

b)与能源管理体系相关的外部和内部因素,以及相关的风险和机遇的变化。

c)能源管理体系绩效方面的信息,包括以下方面的趋势:

1)不符合和纠正措施;

2)监视和测量结果;

3)审核结果;

4)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合规性评价结果。

d)持续改进的机会,包括人员能力。

e)能源方针。

9.3.3作为管理评审输的能源绩效信息应包括:

目标和能源指标的实现程度;

基于监视和测量结果(包括能源绩效参数)的能源绩效和能源绩效改进;

措施计划的状况。

9.3.4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与持续改进机会相关的决策,以及与能源管理体系变更的任何需求相关的决策,具体包括:

a)改进能源绩效的机会。

b)能源方针。

c)能源绩效参数或能源基准。

d)目标、能源指标、措施计划或能源管理体系的其他要素,及其未实现时将采取的措施。

e)改进融入业务过程的机会。

f)资源分配。

g)能力、意识和沟通的改进。

组织应保留文件化信息,作为管理评审结果的证据

10、改进

10.1不符合和纠正措施

发现不符合时,组织应:

a)对不符合做出响应,适用时:

1)采取措施控制并纠正不符合;

2)处理后果。

b)通过以下活动评价消除不符合原因的措施需求,以防止不符合再次发生或在其他地方发生:

1)评审不符合;

2)确定不符合的原因;

3)确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发生类似的不符合。

c)实施任何所需的措施。

d)评审所采取的任何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e)必要时,对能源管理体系进行变更。

纠正措施应与所发生的不符合的影响相适应。

组织应保留以下文件化信息:

不符合的性质和所采取的任何后续措施;

任何纠正措施的结果。

10.2持续改进

组织应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组织应证实能源绩效的持续改进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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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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